公開資訊
公司治理架構

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組成及運作之介紹
審計委員會
一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成立於民國111年,由公司4 名獨立董事所組成,其成立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:
-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。
- 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。
-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。
-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。
-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。
二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年度主要之工作重點及職權事項如下:
-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-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-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-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-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- 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- 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-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- 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- 年度財務報告與各季財務報告。
- 內部稽核作業執行情形。
-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三、審計委員會成員:
| 成員 | 專業資格與經驗 |
| 馬國柱 | KPMG台灣所副所長 KPMG台灣所執行長 KPMG台灣所主席兼執行長 社團法人公司治理專業人員協會理事長 政治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博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智業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|
| 林瑞圖 |
立法院第四屆立法委員 |
| 李學程 |
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 |
| 張家榕 |
臺灣增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 |
四、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:
| 114年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|
| 開會日期/期別 | 議案之內容 | 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|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| 董事會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|
|
第一屆第16次 民國114年03月11日 |
1.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.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3.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評估及114年度會計師公費 4.擬參與轉投資子公司聚鼎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資案 5.本公司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」修正案 6.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|
v |
經討論溝通後無意見。 |
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。 |
|
第一屆第17次 民國114年05月14日 |
1.本公司114年第一季財務報表案 2.擬修正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,提請討論。 |
v |
經討論溝通後無意見。 |
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。 |
|
第二屆第1次 民國114年08月14日 |
1.本公司114年第二季財務報表案 2.本公司擬100%投資上海麗正達實業有限公司案 |
v |
經討論溝通後無意見。 |
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。 |
|
第二屆第2次 民國114年11月13日 |
1.本公司114年第三季財務報表案 |
v |
經討論溝通後無意見。 |
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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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屆第3次 民國114年12月16日 |
1.115年度之營運計畫 2.擬訂定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 3.擬修訂本公司「內部控制制度」及「內部稽核實施細則」案 |
v |
經討論溝通後無意見。 |
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。 |
五、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:
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政策
(一 )每年至少一次召開會計師與稽核主管單獨會議,討論已完成之內部稽核主管與會計師外部查核意見,以及根據該年度查核缺失進行溝通,溝通意見做成紀錄提董事會報告。
(二 )會計師每年至少一次與獨立董事單獨會議,報告查核或核閱結果及相關應注意事項。
(三 )其他:發生重大異常事項,或獨立董事、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,可以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。
六、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
| 重大事項 |
| 開會日期 | 出席人員 | 溝通事項 | 溝通結果 |
| 民國111年11月10日 |
獨立董事 馬國柱 |
111年第三季與公司治理單位溝通 |
無異議 |
| 民國112年3月24日 |
獨立董事 馬國柱 |
111年度與公司治理單位溝通 |
無異議 |
| 民國112年11月14日 |
獨立董事 馬國柱 獨立董事 張家榕 |
112年第三季與公司治理單位溝通 |
無異議 |
| 民國113年12月16日 |
獨立董事 馬國柱 獨立董事 張家榕 獨立董事 林瑞圖 |
113年度與公司治理單位溝通 |
無異議 |
| 民國114年12月16日 |
獨立董事 馬國柱 獨立董事 張家榕 獨立董事 林瑞圖 |
114年度與公司治理單位溝通 |
無異議 |
薪酬報酬委員會
一.本公司薪酬報酬委員會成立於民國101年,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人,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,並為本公司獨立董事所組成,其主要職權如下:
1.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2.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。
二.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,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:
| 114年薪酬委員會重大事項 |
| 開會日期 | 案由 | 決議結果 | 公司處理 |
| 114.03.11 |
討論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總額案 |
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 |
提董事會並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|
| 114.11.13 |
討論113年度董事酬勞發放明細 |
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 |
提董事會並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|